根据《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我校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下简称行评)提出如下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建设有特色的基层型大学,实现学校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党政班子是否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领导干部的个人能力素质是否能够满足高校发展需要,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制约是否到位,师生对党政班子成员的评价是否合格;是否严格落实“1+6”制度,配套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是否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及时查处腐败问题,保持校园风清气正。
2、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制定相关措施;在整治公款消费、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是否有成效;在职称评定、争取科研项目、获得荣誉等方面是否存在与普通教师争利的问题;是否存在作风不深入、工作漂浮的问题;是否在用车、住房、个人生活等方面存在官本位、搞特权的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带彩娱乐、热衷打麻将和迎来送往等问题。
3、办学质量方面。办学条件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学校投入是否满足教学需求,学科和专业建设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贪大求全、忽视特色的问题,是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有偿招生和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滥发文凭和学位证书的问题。
4、教育收费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落实审批备案制度,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是否规范;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对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师德失范、学术诚信缺失、不务正业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两访两创”活动是否经常开展,是否形成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心理疏导工作是否落实,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否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行评工作于4月份启动,11月份结束,按照动员部署、查找问题、整改、集中测评、总结五个阶段进行。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环节,严格时间节点,掌握关键步骤,扎实做好各项迎评工作。
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层层发动。各二级学院要制定落实措施(各部门按照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参加评议),要教育全体教职工,端正参评指导思想,把行评过程当作提高教育服务水平的机遇,转化成迎接本科合格评估的行动,增强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以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行评工作。
1、广泛征求意见。要通过走访学生和家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发送短信微博、公布热线电话及开通网络专栏和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主动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纠风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按照参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层层查找问题。要以适当方式受理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3、社会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依据职能,做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向社会公开。
4、积极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纠风办、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履职尽责情况和政风行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5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要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书面报学校行评工作专班。
1、贯穿始终抓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行评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并及时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
2、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学校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形成良好的行评氛围。
3、加强整改监督。学校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部门)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全程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行评成果的重要标准。
学校将积极配合省、市纠风办开展的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活动,并按要求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考核。
认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和不足,巩固行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于11月15日之前向省教育厅上报本地的评议成绩和行评工作总结。
此次行评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学校在重点抓好自身政风行风建设的同时,也要积极参加省、市纠风办组织的评议工作。本次行评工作的结果将作为各单位(部门)今年的年度考核、评先、奖励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参考内容之一。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行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行评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钱先发同志兼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审计处,邢进良、文定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赵德军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领导班子建设”评议责任小组:校办、组织部、监察处、工会、校园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处负责,罗宏同志担任组长;
“作风建设”评议责任小组:由监察处、校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科研处负责,邢进良同志担任组长;
“办学质量”评议责任小组:由教务处、组织部、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国际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唐铸文同志担任组长;
“规范教育收费”评议责任小组:由财务处、国际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学工处(团委)、教务处负责,刘文华同志担任组长;
“师德师风建设”评议责任小组:由人事处、组织部、学工处(团委)、科研处、教务处负责,易秀龙同志担任组长。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今年全省教育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转变工作作风、纠正存在问题、端正行业风气、树立教育形象的难得机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行评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二)坚持注重实效。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弄虚作假,把主要精力放在征求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坚决解决问题上,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支持。要把行评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要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用行评推进各项工作。对行评工作组织不力的,将约谈其主要领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沟通。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民主评议工作始终,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宣传行风建设措施,宣传评议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主动向行评督查员介绍行评工作开展情况,让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充分了解学校工作,争取他们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