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复杂严峻。为全面贯彻国家、湖北省有关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在荆门创业就业的若干意见》(荆政发〔2014〕17号),为服务人才强省、人才强市战略,打通人才输出“绿色通道”,大力引导毕业生积极在荆门、湖北本地就业创业,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宣传落实湖北省和荆门市鼓励支持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1、各学院要将教育部、湖北省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在荆门创业就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传达到每名毕业生,让所有毕业生知晓政策。
2、帮助毕业生落实相关政策待遇。一是帮助每名困难毕业生落实湖北省就业资助800元的政策;二是帮助毕业生落实荆门市鼓励和支持创业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是帮助落实融资扶持、税费奖励、孵化场地和创业项目补助、基层就业扶助、就业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以及相关待遇。
1.积极开辟毕业生就业新渠道。结合湖北省、荆门市产业升级的需求,积极开设新的专业。拓展毕业生到湖北、荆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的渠道,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就业。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广泛征集湖北、荆门各行各业适合本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着力促进毕业生到省会以下城市和县(市)就业。定期与荆门市人社局(就业局、毕办、人才办、培训中心)、工商局联合举办校园招聘会。
2.鼓励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优先安排湖北、荆门用人单位到校作专场招聘。举办校企双向选择活动,鼓励更多毕业生在湖北、荆门的国有企业和小微企业就业。帮助毕业生解除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后顾之忧,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3.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湖北、荆门城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帮助毕业生落实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设立校级就业创业奖励资金,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4.加大力度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精心组织实施“湖北省农村教师补充计划”,帮助毕业生确保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和年薪待遇。继续组织实施好“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到村任职”等基层项目。
5.认真做好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与荆门市兵役部门密切配合,适应征兵时间调整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征集工作机制,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体检、政审和预定兵员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开展“入伍工作月”“政策咨询周”等活动,切实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考试升学等优惠政策,鼓励更多大学生应征入伍。
6.推动完善落实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抓住国家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契机,积极争取荆门市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快构建 “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绿色通道”,使毕业生不出校门就能高效、便捷申领证照。进一步落实好自主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地落户、毕业学年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7.加大创业基地建设和创业资金扶持力度。积极联合荆门市高新区,双向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设立校级大学生创业资金,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孵化。
8.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服务。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大赛、模拟创业等实践活动。与市人社局(就业局、培训中心)开展毕业生创业培训,鼓励更多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邀请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创业校友担任创业导师,提高创业指导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为创业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9.完善“一对一”帮扶机制。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数据库,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制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就业帮扶计划,充分用好湖北省、荆门市有关政策,充分发挥校友推介、帮助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帮助他们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
10.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宽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和范围,校园招聘会要落实为少数民族毕业生提供的专项就业岗位,鼓励毕业生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和岗位就业。
11.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全程就业服务。配合荆门市人社局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好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努力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中。要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关心到底、重点推荐、跟踪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持续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及时通知其参加校园招聘和其他各类招聘活动,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
12.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重点宣传自主创业、基层就业、参军入伍、困难帮扶等政策。开通咨询电话,在学校就业信息网站主页设立政策宣传专栏和政策咨询平台。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作用,充分利用毕业生1站式就业系统、奥兰毕业生服务系统和手机、qq等移动终端,确保政策信息能及时送达每一位毕业生,确保每一位毕业生理解、用好政策。
13.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咨询指导。加快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高水平就业工作队伍,切实将就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教师培训,聘请专家学者、企业家、行业成功人士担任就业导师。
14.提升就业信息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就业信息网建设,提升信息收集、发布效率,推进毕业生求职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时有效共享。积极推进网上签约,简化就业手续办理流程,方便学生就业。
15.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加强就业信息统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严禁任何形式的就业率造假,引导学生及用人单位诚信签约。严格按照“三严禁”“四不准”的要求,加强对招聘活动的规范管理和招聘信息审核。积极协调荆门市劳动监察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招聘过程中各类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16.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从2014年起发布本校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在校园网、就业网、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加强就业状况反馈和引导,将就业状况作为有关经费安排、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减就业率持续偏低专业的招生计划。
17.积极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实践育人,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校产合作、校地合作”,加强与本地企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地方政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推动大学生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18.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加强就业形势教育,帮助毕业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积极主动就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优秀毕业生回校作报告、巡回演讲等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主动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深入细致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和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安全和文明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