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是高等院校各专业按照承担一门或几门性质相近课程而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建设与学科建设、课程建设以及教学建设紧密相关,教研室工作对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为抓好教研室工作、搞好教研室建设,学校决定评选和奖励优秀教研室。
1.教研室全体教师能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工作认真,作风严谨,为培养合格人才尽职尽责。
2.教研室成员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发生;教研室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3.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研究,近二年教研室有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结题、获得教学成果奖者优先考虑。
4.教研室建设、管理规范,有相应规章制度,教研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中心发言人、有记录。
1.各教研室在认真总结教研室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学院(部)提出申请。
2.各学院(部)在评选本院(部)优秀教研室的基础上按25%的比例择优向学校推荐。
3. 学校对各教研室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或到相关教研室走访,召开座谈会,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校级优秀教研室名单,并进行公示,若无异议,报主管校长审批。
2.对优秀教研室及优秀教研室主任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1.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教研室,同时评选出优秀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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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近二年教研室工作的总结(制度建设、教学情况、教学改革、经验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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